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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临终关怀与安乐死之论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0-28 阅读次数:4484
 

佛教的临终关怀与安乐死之论

关键词:临终关怀、安乐死、解脱、因果

死亡虽然是一种自然规律,但自古以来,人类始终追求着一种“善始善终”,“安然去世”,这就更需要有因果的观念。儒家说到“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佛教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世间的任何一件事物的产生,都是有其前因和后果,由各种因缘和条件和合而生,散坏而灭。死亡,是人生一期生命的终点,任何人不可避免,都必须坦然面对的现实。死亡,并非人死如灯灭,灵魂(终应身)还在永续轮回。那么,我们应当选择一种更有价值、有尊严、更安宁的死亡?虽然生命的价值在于它对社会的贡献,而这种价值往往体现在生命的质量上,当一个人的生命连质量都谈不上时,它又如何保障它的价值呢?面对那些痛苦万分的绝症患者,那是自己多世以来所造的恶业所感。如何维护他们死亡的尊严,如何给他们临终前一个安详?佛教自有明证。

佛教认为“人生难得”,应该尊重生命,故此,不主张安乐死。更要令这一期生命善死善终,通过今世的修行在临命终时,能自知时至,安祥自在而圆寂,《近代往生随闻录》有非常详尽的报道。如果人们得了不治之症,那是前世所种下的恶因,今生所招感恶报。所谓:“善有善因,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今生的病痛是短暂的,任命承受短暂的痛苦,将获取永恒的快乐,临命终时,若能提起正念,必能往生极乐,因此,安乐死并非究竟之举。

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英文是“euthanasia”,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安然地去世;二是无痛致死术,为结束患者的痛苦而采取致死的措施。我国学者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安乐死则是一种特殊的选择死亡的方式。

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和别人的生命。”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生命是神圣的,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而安乐死其实是侵犯他人生命权,每个人都应慎重对待并加以认真思考。佛教以及其它宗教对安乐死都持否定态度,认为,实施安乐死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剥夺,也并非什么文明程度没有达到,所谓“因果不昧”,对实行安乐死的人,终将受因果的报应,长久不能自拔。

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首先“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在安乐死的讨论中,无论从伦理学还是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消极的安乐死接近自然死亡,而积极的安乐死则接近故意杀人。佛教主张不杀生,尤其杀人,更是佛教所制止的。安乐死的行为,不管是自作还是他人帮助而作,都是属于杀生的行为,其恶极重?

临终关怀不同于安乐死,这即不促进也不延迟病人死亡。其主要任务包括对症治疗、家庭护理、缓解症状、控制疼痛、减轻或消除病人的心理负担和消极情绪。所以临终关怀常由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家属、志愿者、宗教工作者以及营养学和心理学工作者等多方面人员共同参与。

有一位佛教居士已是胃癌晚期,癌细胞全身扩散。因为有着佛教的信仰,对大夫的心理治疗完全接受,并以她自己的观念坦然接受死亡和理解死亡。她认为,生命是轮回,是一个周而复始的产生与终结,今天的去世就是下一个生命周期的开始,因此应当愉快地接受。她要求家人帮她请来她的居士朋友、教友,为她助念。在佛教特有的助念仪式中,几十名居士为她助念并开导,伴随着引磬和木鱼颇为动听的缭缭之音,她似乎忘掉了一切的病痛。到了第三天,这位居士愉快而舒坦地告别了人世。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居士因为自己的佛教信仰从容、舒服地离开这个世界,而不是恐惧、担心、痛苦地离开人世界的。现实生活中病人的临终意识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反应,有对生的留恋,有对死的恐惧,有对亲人、友人感情上的牵挂,有对事业、理想未竟的遗憾,有对自身道德过失的悔恨,有对世态炎凉的怨恨,还有的人因为平时作恶多端,谋财害命,临终时还会出现幻觉,会幻见被害人的亡灵前来索命。总之,病人在临终阶段往往会出现情绪上的极大波动,导致精神十分痛苦,而这一切又不是医学所能帮助他解脱的,而如果临终病人是一名宗教徒,那么在他的临终意识中又会有其所信仰的宗教关于死的特殊内容。怎样解除这些人的各种反应和幻觉让他们走的踏实?我们可以从佛教那里吸取营养,以便发扬佛教的临终关怀的精神。
  佛教在长期的发展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有关临终关怀的精神性资源,而且,也有着许多具体的临终关怀的操作。例如佛教净土宗的教义与修持在正视死亡方面早已浑然一体,这是社会上所有“临终关怀”方法所望尘莫及的。印光大师写的《临终三大要》中说:“第一,善巧开道安慰,令生正信者。第二,大家换班念佛,以助净念者。第三,切戒搬动哭泣,以防误事者。”也告诉我们对于临终之人应当怎么做。弘一大师的《人生之最后》讲稿中就从病重时、临终时、命终后一日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对于一个即将要去世的人,我们健康的人应当怎么做,才能让他们安心、舒服。文中说到:“病重时:把所有的家务事和自己身体的事情全部放下一心念佛,先希望自己能到西方的极乐世界。把自己的衣物钱财全部捐给别人这样没有了世俗的牵挂,就可以减轻病痛。别人也不要再给病人用药了,这是没有用的,只要用心的安慰她(他)给予精神支持就可以了。对将要临终的人,我们健康的人一定不要忘记询问遗嘱和她(他)对后世安排的心愿,同时也不要说一些乱七八糟的闲话以妨碍病人。病人若要求洗澡更衣的可以顺其意愿,若没有要求的就不要强求,大凡临终之人身体都会疼痛的。若有众人帮助念佛往生,应当供奉佛像并开导随佛往生”。 
  佛教这些关于临终助念的观念及操作一般都能给病人及家属极大的安慰。一方面,病人觉得“死”并非一种人间最大的痛苦,而是摆脱世间之生老病死之诸苦,“往生极乐”的中介和桥梁,这样他或她便能面对死亡无所恐惧,安心而去。另一方面,对病人家属而言,亲人的逝去也并非烟消云散,什么都丧失了,此死是亲人们脱离了苦海,往生至更幸福的彼岸世界,这有何不好呢?由此他们也获得了接受亲人去世的精神力量,免于亲丧的极大痛苦及不安。如果病人及家属虔诚信佛,应该说这种行为对两方面的人都会有极大的安慰作用。
  佛教虽然有这么多的关于临终关怀的理念和操作方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确没有发扬光大。“临终关怀”是大约十年前在台湾佛教界开始使用的翻译名词,意即让他们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够保持精神的安详宁静,如此带有人性尊严而安然告别人间。 由此看来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为了让每一位病人走得安详,应该充分利用佛教的临终关怀的理念,而不能让其保存在佛教的经典中。
  现在,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负担相应地加重,为了让死去的人走得安详,让健康的人活得安心,佛教的教职人员应该走出来安抚临终之人,以减轻健康人的负担。此外,鉴于中国的现状与国情,还可以采取佛教与相关临终关怀医院的长期性合作,把僧人纳入到实施临终关怀的群体中去,以此让佛教徒的临终病人获得临终前的精神慰藉。

 

参考书:

1、张毅 《安乐死立法当慎行》 2003728 日出版

2、《道德与文明》,中国伦理协会主编

3、《近代往生随闻录》,宽律法师,华藏佛教图书馆

4、《临终三大要》,印光法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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